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共10篇)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本文共10篇,希望您能喜欢!
篇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主要措施
1、单位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2、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
3、针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
4、单位应当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篇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主要措施
1、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应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审计的制度。
2、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制定工作方案,并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3、加强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
4、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大家应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虽然这个指导意见让人读起来感觉有点宽泛,但大家结合自己的日常工作,结合单位对本岗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可以读出一些味道来,也可以对内控有进一步的了解。
延展阅读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法规解读
预算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保证预算管理能够落实到单位经济业务的各项环节。
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应当主要明确两方面内容:预算管理的组织结构以及预算业务各环节的管理。
预算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整个系统或单位内部各项资源的最优整合,它的战略性和系统性要求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它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般来说,预算管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三层:
(1)预算业务管理决策机构
主要职能为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包括预算的编制、预算调整等事项的决策等。其成员主要为单位的领导班子以及财会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预算业务日常管理机构
主要职能为拟定预算管理制度、预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工作、跟踪监控预算执行过程、汇报预算执行情况等。其成员主要为单位的财会部门,由其部门负责人进行领导。
(3)其他相关机构
主要是指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按照规定执行本部门预算、对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等。
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后,还需要对预算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了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考核评价等环节,在预算管理制度中,应当分别就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各岗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保证各个环节之间的不相容职务要分离。
篇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摘 要 随着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普遍落后,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如何有效解决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存在的问题,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
篇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一、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⑴内部控制意识不强。
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控制。
在建立内部控制中存在误区,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
或由于对内部控制理论缺乏全面了解,不会设计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生搬硬套其他单位的制度,内部控制仅仅是搞形式,做控制秀。
也有的单位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
⑵岗位设置不合理。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较为简单,人员较少,岗位安排不尽合理,许多单位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规模较小的单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不相容职务均由一人担任,内部审计制度则根本没有,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
⑶内控制度不完善。
财务部门只起到“核算”、“付款”的作用,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
例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对于房租收入,往往只负责对收入登账核算,而对收入额确定是否合理、是否按合同及时收取、是否做到应收尽收等却未能实施必要的财务监控。
费用支出也缺乏有效控制,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虽然有些单位在预算上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这四项经费进行了严格控制,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⑷预算控制薄弱。
在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作用下,虽然预算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编制粗糙。
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仍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实绩、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大部分都还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
二是预算刚性不够。
预算单位往往只重项目资金的争取,轻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项目预算的实用性、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或使用效率不高。
⑸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对资产的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事业单位在购买固定资产,盲目求大求全,缺乏有效的论证,造成资金浪费。
二是没有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三是资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内控制度不健全。
由于人员岗位的调动等原因,使有些固定资产处于无专人管理的.状态。
四是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做到定期盘点、重点盘点、全面盘点。
另外也存在着不同单位的资产转移,却未办理相应手续,也未反映到业务台账中的现象。
⑹监督机制弱化。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审机构,即使建立起来的,内审人员也是由单位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的制约,这使得有的内审人员的监督能力弱化,为了不得罪单位领导,对领导的经济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失去了内控机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同时,外部监督机制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失效者不产生压力。
包括审计、财政等在内的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措施
⑴进一步提高内控意识。
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和法规控制。
内部控制成败如何取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单位负责人是关键。
首先要强化单位负责人内部控制的责任意识。
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和分类型地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使他们了解把握内部控制基本知识,从思想意识中重视内控制度的执行,带头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单位员工认真学习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改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随意性,由“人治”化逐步走向法律化、制度化。
其次,按照权责明确的原则设置单位的内部机构、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全面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⑵健全内控制度。
健全的制度是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要健全制度建设,可以针对当地具体情况,在国家已经出台的加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相关条款的基础上,借鉴、总结内部控制建设取得成效的地区和部门的经验,结合现阶段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完善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
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制定相对规范的操作性强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
⑶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发挥会计控制作用。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根本。
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使其参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发挥会计控制作用。
为使会计控制作用发挥得更好,首先,会计系统内不相容岗位应分离,主要包括: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出纳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出纳与收款票据的管理、付款的审批与付款的执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与支票的签发等。
其次,让会计人员参与经济活动中去.进行全程跟踪,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以便在经济活动的每一环节都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不必要的支出控制在事前、事中,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防止国有资产的非正常流失。
⑷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核心部分,加强预算管理主要体现在编制与执行环节。
其一编制时要“准”。
业务部门对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进行详细论证和细化,财务部门从财务角度为各部门、各业务预算提供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并对各种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做到年度预算真编真用真考核。
其二是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
预算单位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控制集体舞弊行为的发生。
着重抓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要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执行时要“刚”,即在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的控制程序,减少随意性,堵塞漏洞。
⑸发挥财政与审计部门作用。
内控制度为单位规范内部经济业务管理实现内控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内部会计控制也会存在不足,其执行效果如何,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力量共同予以保证。
财政部门是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方面需通过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另一方面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检查监管,改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
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着重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尤其是对货币资金、投资业务、付款业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符合性测试,帮助单位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制度,指出单位管理上的漏洞,从而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⑹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越来越直接地对各行各业产生巨大影响,其规范、高效、公开和透明的突出作用越来越成为共识。
行政事业单位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处理。
一方面,业务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或规定,信息中心将制度定制固化到统一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中,包括财务审批流程等都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设定,不得随意更改,由系统去约束规范使用者的行为,确保财务流程标准化。
另一方面,所有用户的所有操作,即每一项业务从申请、授权批准、办理到办结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都在系统中留下“痕迹”,通过审计业务系统日志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各项业务办理安全、高效。
参考文献:
[1]李小青.如何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之友.(36).
[2]蔡丽兰,镇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分析及建议.北京工商大学学报.(9).
篇5: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我局于今年8月-11月组织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开展宣传部署,加强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及时研究工作部署,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发江高新财会〔〕30号《转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和单位于8月17日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截至11月底,共69个行政事业单位提交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在评价分析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总结和自评分的基础上,我局抽查核实了2个区直单位、5个街道事业单位的情况 ,对个别单位评分不实的指标,要求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自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我局举办培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从本次自评和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建设、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落实情况较好,业务层面制约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建立并执行落实到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区各单位自评分均值89.9分。
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时间还不是很长,以及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岗位调整等各方面的原因,各单位在内部控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不够透彻,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以及部分单位没有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
三、加强内控制建设的设想
通过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评价,我局对全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总体情况作为摸底了解,各单位也在行动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宣传学习纳入财政法规宣传、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内控专题培训、会议传达和集中学习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全员内控意识。同时选择评价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例子,作为模板推广。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针对本次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增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力度,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篇6: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需以信息化为支撑,同时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以全面执行单位内控规范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同时内控信息化建设也并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是现实情况下的必然选择。
“信息化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实现的技术保障,通过信息化内嵌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可以起到物理固化的保障作用。同时信息化是行政事业组织规范有序的具体表现,能够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和降低寻租空间。”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原杭州师范大学计财处处长陈珍红说,信息化还是行政事业组织高效运行的技术手段,通过实时自动的信息手段,有效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姜宏青也认为:“信息化是提高信息沟通质量的重要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统一快捷的信息系统,能够让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更有效,让各事项从发生到结束不同环节之间的衔接更加流畅,提高效率,利于监督和评价。”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应用信息化手段的优势,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处长周欣也深有体会:“如果人工来做内控的话,要想抓到位,人力和物力的耗费就太大;如果抓不到位,内控就会流于形式。所以,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内控会更加高效。”同时,陈珍红认为,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有3个最关键的作用。一是信息化能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固化,并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增强了内控的刚性和可靠性;二是信息化能以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目标和问题导向进行设计并运行,增强了内控的操作性和及时性;三是信息化能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有效的信息价值链,增强了内控报告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内控关键点需随时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通过信息化才能有效实施,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可以实现对经济活动控制的自动化、实时化,并尽可能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自动”实现,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规范的落地。
的确,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但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一味地依赖信息技术,也会导致内控流于形式。首先,内部控制必须依靠人的主观作用,因为作为内控主体和对象的人,在组织运行过程的具体问题上,仍有其职业判断和权力寻租空间,如果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甚至舞弊,会导致内部控制风险无法控制。同时,信息化的概念设计、实施建设和运行仍有赖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陈珍红说,信息化的有效实施必须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如果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信息化方面建设水平不一,可能会导致组织内部系统分立,形成信息孤岛和内部壁垒,增加沟通成本,反而会严重阻碍组织正常运行。
姜宏青也表示:“内部控制在信息化之前就存在,信息化并不是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前提条件,而是提高项、加速项。”对此,周欣根据自身经历强调,内控信息化建设并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所谓的调整,主要是调整内控的关键点。比如,我们在做初期的信息化时,在资金内控方面会比较关注支票和现金,而近年来,支票和现金的使用频率大大下降,很多时候都是使用网银形式,这时候我们内控的关键点就会改变,内控信息系统也需要随之调整。”周欣说,而当调整太过频繁的时候,可能就有成本问题了。
信息化队伍建设是关键
对于下一步的内控信息化建设,周欣认为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二是找准内控关键点。
“如果找不准关键点,就有可能出现漏洞。”周欣说。
同时,陈珍红建议,要注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组织系统要想运行顺畅,首先要保证‘资金流’‘物资流’和‘信息流’顺畅,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要注重要系统先行建设,配套系统及时跟进,并要注重‘三流’顺畅运行系统的同步推进。”陈珍红说,同时要注重成本收益原则,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本单位情况,不能贪大求全,造成闲置浪费,而是要以问题和目标导向、注重成本收益的原则进行建设。另外,信息化队伍建设也非常关键。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人才队伍需要精通信息技术、财务和业务,各单位要有一支懂管理、会应用、会开发的队伍,在提供数据的同时,还要具备将数据转化为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陈珍红还建议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制度建设。信息化是技术支撑,其运行的实质内容是内嵌的业务流程和规则,因此,单位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清晰的岗位职责分工、明晰的业务流程和高效的组织文化等。
篇7: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1号)的有关规定,塔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三大工作举措,务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将本局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内控评价工作
塔城局成立了由王晓燕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确保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强化指标学习,夯实内控评价工作基础
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局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要求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使内控评价指标更加清晰明确、贴近实际,为推动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合预算开展,提高评价准确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控评价准确度,我局参考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将内控评价报告作为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的做法,确定将我局内控评价工作与20各科室、各项目编制的内控指标相结合。以此为据,在内控细化评分表的指导下进行自评,并逐一检查,验证评分是否准确、评价证据是否有效,使评分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内部控制制度完备、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业务管理控制等管理领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20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篇8: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一)增强内控意识,设立内控机构
为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高效率、高水平的经营管理,各管理层与基层人员都必须提高对内控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加大对于内部控制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人都能够意识到内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对内控制度的建设建言献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聘请专家讲座的方式,来培养工作人员的内控意识,对于内控意识薄弱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确保每位员工理解透彻。
其次,领导管理层在自身提高内控意识的同时应积极听取基层工作人员对于内控制度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另外,将内控机构与财务部门进行合理划分,设立专门的内控部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干预内控部门的工作,内控部门定期向领导管理层汇报监督检查结果,保证内控独立性。同时,内控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监督检查报告,通过社会监督来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内控体系,构建风险预警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工作方法,及时查缺补漏,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将内控体系的健全提上工作日程。在工作岗位的设立中,要严格落实“权责分离”的岗位制度,使关键岗位之间能够相互协调的同时相互监督,使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体系整体化、规范化。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风险预警体系,借助于当前大数据的发展优势,将工作指标全面量化,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风险并加以防范处理。对于风险的预警、防控要及时进行总结,以提高今后风险的处理效率,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三)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约束力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对预算情况进行严格把控,层层审核,严厉杜绝预算超支的现象出现。对于已经通过审核批准的预算方案,严禁对其做任何改动,加大预算执行力度。而对于预算超支或者无预算的项目,财政拨款部门应禁止对其拨发财政资金。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项目之前,必须严格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并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对项目预算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估,评估资金支出是否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等,并及时向上级及社会群体披露财政资金的去向,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四)健全考核机制,增强员工积极性
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单位在社会群体当中的声誉。在内控制度建设过程中,健全考核机制,不定期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服务水平,加大奖惩力度,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另外,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时督促工作人员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以使其工作能满足于不断变动的社会与市场标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群体。
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科学发展十分重要,同时也关系到我国行政事业的总体发展。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对内控制度的重视程度,加快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努力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篇9: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置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10: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将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指导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意义
20xx年,我国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是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随着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长,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加突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系统性。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对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加快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特别要做好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控制。
(二)注重有效性。
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注重时效性。
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梳理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内容。
各单位应按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根据单位职能,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业务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明确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将各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中的每个业务环节,并依此细化各个环节的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范围和分工。
(二)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分析要从各项业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按照各项业务确定具体的风险点。风险评估的内容既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又包括业务层面本身的各项业务流程。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着重在四个方面形成制衡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二是规定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三是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岗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四是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轮岗和评价等机制。
(四)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信息的同步集成,改变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分块管理、信息分割的局面,实现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整合集成在统一的平台,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
(五)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各单位要将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切实开展内部控制测试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六)重视评价结果运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考核内容,将评价结果与财政绩效考核挂钩。内部审计监督部门要定期通过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等形式将测试评价结果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促进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执行。
四、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合理确定本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要求,尽快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抓和相关部门协调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让内部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重视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内控文化,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内控制度建设环境。